大公網訊 (記者梁康然報道) DR美容事故誤殺案繼續於高院續審。案情指涉案實驗室內有2支「移液槍」染菌,今日控方傳召兩名移液槍的代理商職員黃雪儀、曾紫超作供,揭示涉案實驗室未有為移液槍配置充足的過濾配件。當中黃雪儀更指,涉案實驗室曾去信公司,查問有關培殖CIK的意見。
實驗室儀器營銷經理黃雪儀指,涉案實驗室曾向公司查問培殖CIK的意見。(本報記者梁康然攝)
現在實驗室儀器供應商Life Technologies Limited工作的營銷經理黃雪儀昨日出庭,她稱在2009年時,涉案的亞太幹細胞研究中心實驗室(APSC)從Life Technologies訂購了約5000美元(約3.9萬港元)的貨品,及後DR集團旗下醫務中心又購買逾2萬港元貨品,公司向DR集團免費回贈2支「移液槍」。
始後公司開始與APSC有電郵來往,其間APSC曾查問產品如何應用在培殖幹細胞、CIK細胞上。黃雪儀解釋,向客戶解釋如何運用所訂購的儀器、化學品,是公司當年的售後服務之一。據她所知,技術員會回答查詢,向客戶提供解決問題的意見。及後,考慮到向客戶提供解決方法,可能會泄露其他公司的商業機密。公司已不會再提供運作以外的意見。證人強調,當年提供的意見,只是經驗分享,並非正式教學。
另外,實驗室儀器供應商球興行的職員曾紫超昨早出庭供稱,APSC曾購買11支移液槍。移液槍需配合「已消毒過濾器」及「高壓滅菌機」兩項產品,才可減少細菌交叉污染風險。當中「已消毒過濾器」為消耗品,需要定期更換。不過,APSC只曾購入5個已消毒過濾器,亦無購買高壓滅菌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