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頁 > 文章 > 正文

反東北衝立會案黃浩銘等13人判囚8至13個月

時間:2017-08-15 12:51:01來源:大公網

  反東北衝立會案黃浩銘等13人判囚8至13個月 (大公報記者蔡文豪攝

  大公網8月15日訊(記者 葉漢亮)律政司不滿社民連黃浩銘等人13人於2014年反東北衝立法會案判刑過輕,提出刑期覆核。控辯雙方今已完成陳詞,高院上訴庭今判13人即時監禁8至13個月,裁決理據押後頒布。

  上訴庭法官指,基於案件背景、犯罪動機、暴力程度、事件後果,以及各被告的取態,裁定原審判處各被告社會服務令的不合適,違反判刑原則,是明顯判刑過輕。

  法官續指,法庭有責任判處具阻嚇力的刑期,以阻嚇同類案件發生,及維護公眾利益及秩序,13人的「非法集結」罪以15個月為量刑。

  不過由於案件發生以今3年,各人已完成社會服務令,扣減兩個月刑期,判其中12人監禁13個月。

  其中一人黃根源認罪判囚8個月。而招顯聰缺席聆訊,法庭向其發出拘捕令。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