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賴振雄報道:公屋聯會前主席、房屋委員會前委員王坤表示,裝修商參考名單做法起源於70年代,設立名單是避免犯罪分子招攬裝修生意引致罪案,時移世易,今日的裝修承辦商不少仍是「兄弟班」,往往是有默契地瓜分地盤,他認為歸根究柢是競爭不足。
「70年代時,公屋興建量多,裝修工程好似一嚿『肥豬肉』,經常出現爭生意和打交,影響社會治安,所以1974年就成立了註冊承辦商制度,只要符合條件,獲房屋署認可,即可在屋邨指定範圍內接生意。」王坤認為,今時今日出現所謂合謀定價,歸根究柢是競爭不足,建議訂立裝修最低價錢。他又指出:「其實好多人都『矇查查』,房委會應該白紙黑字,清楚列明住戶喺邨內邨外都可以搵裝修商!」
香港建造業分包商聯會會長伍新華表示,自從競爭法生效後,已發出通告提醒同業,茶餘飯後或聯誼時,「只限商量技術問題,不宜討論工程價錢。」他暫時不清楚今次事件的來龍去脈,難下判斷,但理事會將會開會,稍後再發通告提醒業界留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