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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反東北衝立會案判刑過輕 律政司要求改判即時監禁

時間:2017-08-14 14:21:00來源:大公網

  不滿反東北衝立會案判刑過輕,律政司要求改判即時監禁。(大公報記者何嘉駿攝)

  大公網8月14日訊(記者 葉漢亮)立法會財委會2014年6月審議新界東北發展計劃時,大批示威人士以竹枝和雨傘強行撬開立法會大樓玻璃門,涉案13人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各判80至150小時社服令。律政司認為刑期過輕,求覆核刑期,高院上訴庭今開庭審理。

  控方陳詞指本案罪行的嚴重性極大,涉案者不只被捕人士,還涉及大批犯案者是「夥同犯案」及「集體行動」。

  控方表示,示威者先搬走立法門大樓外的鐵馬,再以雨傘及手推車拆下的金屬工具、竹枝等強行撬開立法會大樓玻璃門,案發當日參與越過100人,規模絕非小數目,發生衝擊事件前,示威者已在立法會示威區內示威,他們有充分機會表達訴求。

  控方指,立法會是香港法治的重要象徵,示威者大規模的衝擊是公然挑戰法紀、漠視公眾秩序,是嚴重的違法行為帶來嚴重的法律後果。

  控方指,本案示威者人多勢眾,無視警方駐守,大規模衝擊立法會大樓,有關情況或可能演變成暴動。

  控方強調,本案一眾被告沒有真誠悔意,在原審定罪後向裁判官坦言不感後悔後悔,部分被告更就定罪提出上訴,認為判各被告即時監禁是唯一合適判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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