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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覆核黃之鋒等三人衝政總前地案 下周四宣判

時間:2017-08-09 20:14:34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訊(記者葉漢亮)律政司就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羅冠聰等三人於2014年衝擊政總東翼前地一案,提出覆核判刑,不滿三人刑期過輕。律政司指,本案規模非小,當日參與人數達100人,事件造成10名保安員受傷,衝擊過程涉及暴力,三人事前亦是有計劃及預謀,認為原審法忽略罪行嚴重性,若寬容處理,會向社會發出錯誤訊息,冀法庭判三人即時監禁。高院上訴庭法官稱,判決具影響性,押後下周四(17日)宣判。

  案件今由高等法院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上訴庭法官潘兆初、彭偉昌三位法官共同審理。代表律政司一方的副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指出,非法集結可以是相當嚴重的罪行,其性質可與暴動罪非常相似,而非法集結罪是要預防暴動發生,因數個人的集結可促使他人加入,如雪球般一發不可收拾。

  梁表示,暴動罪的考慮涉及暴力程度、集結規模、是否有預謀及計劃等原則,亦適用於非法集結罪的量刑考慮,不過原審裁判官忽略本案罪行的嚴重性,側重被告個人行為,同時遊行所衍生的罪行愈來愈多,認為上訴庭應給予判刑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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