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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文員:受指示改報告日期

時間:2017-08-04 03:15:21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DR醫學美容事故誤殺案昨日於高院續審,庭上研究涉事三名受害人的血製品測試報告內容。曾處理有關報告的實驗室文員吳彩婷(見圖)供稱,次被告陳冠忠曾要求她改動測試報告的完成日期由10月4日改為9月26日,又加入兩項額外的測試項目結果,最後要求將被改動過的測試報告,交予醫務化驗師葉鳳萍簽署,但葉鳳萍拒絕簽署內容不明的報告。

  控方引用本案事主黃鳳群的血製品測試報告,報告顯示細菌測試結果為陰性。吳彩婷解釋,當日從APSC一名同事手中,獲得各式測試結果如HIV、甲型肝炎等化驗資料,但並沒有細菌測試。由於範本原稿的細菌測試填報欄已寫上陰性,她在無新資料提供下,並無改動該填報欄的原有內容。

  吳彩婷補充,陳冠忠要求她在報告內額外填報的測試結果,是關於「內毒素」及「黴漿菌」。她指,原定的測試報告並無該兩項測試結果,她只按陳冠忠指示,索取一批工作數據,夾附在測試報告內。

  代表陳冠忠的律師在盤問證人時指,當日不是陳冠忠要求吳彩婷更改測試報告內容,而是一名稱為Michelle的同事。吳彩婷回應稱「不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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