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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高層涉貪 廉署五年起訴13宗

時間:2017-07-31 03:15:22來源:大公網

  圖:鍾麗端指出,涉及上市公司常見貪污手法有三種  大公報記者陳卓康攝

  【大公報訊】記者陳卓康報道:香港上市公司高層涉貪污詐騙,被廉政公署起訴的案件,過去五年共有13宗,其中一宗涉及五億元收購額及一億元賄款。廉署形容,本港上市公司近年以境外業務為主,在買殼上市、併購活動過程中,容易出現賄賂公司高層的情況,廉署旗下的商業道德發展中心,將於九月舉辦大型研討會,提醒上市公司高層及董事注重商業操守。

  廉政公署香港商業道德發展中心總幹事鍾麗端接受訪問時稱,涉及上市公司常見貪污手法有三種,其一是申請上市期間,董事串謀高層、會計人員等誇大盈利或盈業額,偽造財務報告,隱瞞關連交易或虛報投資額,此情況多藉迂迴匯款、投資信託等掩飾;其次是誇大公司跨境業務的資產價值,串謀專業人士誇大投資價值;其三是在收購合併過程作出虛假陳述,誤導港交所及股民,近年較常見是有人為取得被收購公司的同意,賄賂公司高層。

  鍾麗端稱,現時五成上市公司屬中資公司,大部分業務在內地,廉署透過商會接觸該等公司,經驗顯示對方非常清楚香港與內地法規的不同之處。她說,六成上市公司已接納廉署提供的防貪服務,遍布藍籌、紅籌、創業板公司,其餘不接受的,多是自設法律團隊的大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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