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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驗師指DR實驗室移液槍打亂用

時間:2017-07-21 17:59:41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7月21日訊 記者梁康然報道:DR醫學美容事故誤殺案,前DR醫務化驗師華壽恩今早接受辯方盤問,指事發後港大微生物學講座教授袁國勇,於涉案實驗室內的「移液槍」發現膿腫分枝桿菌。華壽恩指當年移液槍「打亂用」,萬一受污染就可能交叉感染,但他再化驗實驗室的產品樣本共154個,無一驗出細菌。 

  證人華壽恩已連續5日出庭作供,他稱在2012年10月出事後,袁國勇曾兩度前往APSC視察,並檢取一批實驗室用品進行化驗。據袁國勇的報告指,一支在APSC內「無塵實驗室」的移液槍上,驗出染有導致事主陳宛琳死亡的膿腫分枝桿菌。DR集團就決定自行內化驗仍存放在無塵實驗室內的產品,主要是臍帶幹細胞製品。 

  華壽恩解釋,當時生產CIK血製品及臍帶幹細胞製品,都是共用無塵實驗室內的移液槍,理論上如有移液槍受污染,就會導致其他製品亦同受污染。他重新化驗,在2012年9月中至11月中,曾接觸過移液槍共154個臍帶製品樣本,但無發現有細菌。 

  辯方就追問,再化驗的結果能否顯示,移液槍不是膿腫分枝桿菌污染源頭。華壽恩表示,無塵實驗室多支移液槍會「打亂用」,不知由袁國勇化驗的移液槍,曾置放過什麼地方,或曾接觸過什麼產品。只能確定當日仍在APSC的移液槍不是細菌源頭,樣本亦未被污染。 

  辯方律師又呈上大量DR集團的文件,指集團已有一系統文件,指示員工在APSC工作需遵守各式安全、衛生守則。辯方又指,周向榮只有醫生資格,管理實驗室的專業知識,未必及得上華壽恩及次被告陳冠忠。華壽恩認同上述辯方說法。 

  辯方又指,GMP(良好製造規範)認證是用於生產醫療產品,實驗室無須取得GMP亦可運作,情況就如香港紅十字會也未有GMP。華壽恩表示,不懂得本港醫療法例,不知道事發期間涉案實驗室是否受規管。華壽恩將於下周一(7月24日)繼續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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