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頁 > 文章 > 正文

佔旺清場案警員強調按照禁制令及《警察條例》行事

時間:2017-07-20 19:44:59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7月20日訊 記者梁康然報道:佔旺清場藐視法庭案今早於高院續審,庭上爭議當日警方清場行動是否超出禁制令範圍。辯方當日示威者被包圍,無法離開現場。而警員曾在禁制令範圍以外驅逐並拘捕示威者。當日在場執勤的總督察林志源、林景昇在庭上表示,警方當日按照禁制令及《警察條例》行事。 

  辯方呈上一批現場照片,指警方行動前,已將在場示威者包圍。辯方又指警方發出拘捕警告後僅10秒,就即時展開拘捕。示威者根本來不及反應,亦無從離開。當日出任指揮官的總督察林志源就指,在發出最彼警告前,已多次指示群眾離開現場,警方經過合理的觀察時間後,相信在場人士無心離開才行動。 

  辯方又利用相片指,現場彌敦道及亞皆老街一帶有大量雜物,如馬路上有帳幕,外圍有警方鐵馬,亦有分隔馬路的鐵欄,示威者退路有限,而外圍更有大批警員包圍。辯方形容,警方根本無心讓示威者離開。林志源回應稱,當日彌敦道兩旁有行人路可作退路,直言:「佢哋要走,警方會俾路。」他強調,警方是根據法庭禁制令才清場。 

  另外,當日同樣在場執勤的總督察林景昇就供稱,他在場是負責進行廣播,呼籲示威者有秩序地沿彌敦道離開,或是離開馬路返回行人路等,但在場人士幾乎無人移動。 

  辯方就指,警方清場時,行動範圍超出禁制令內容。林景昇重申,當日他只負責廣播工作,有關詳細的禁制令地段範圍並不了解,同時也不知道同僚的行動細節及清場範圍。他認同,在清場期間,警方有可能在禁制令範圍以外趕逐示威者,但前線警員,可因應實際情況改變,按照《警察條例》行事,去維持治安。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