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至10個具發展潛力的「一帶一路」國家,開設經濟貿易辦事處拓展商機
●積極投入大灣區建設,包括改善跨境薪俸稅計算方法,考慮讓港人以香港稅率向內地政府繳稅
●落實引入新的上市機制或放寬相關規定,以吸引科技及初創公司來港上市
●下放海事處處長權力,升格「香港海運港口局」,鞏固高增值航運中心地位
●成立「社企二房東」增加短期房屋供應;研究釋放私人及郊野公園土地,增加中長期房屋供應
●制定「漁農業綜合發展策略」及「漁農業天災保障機制」
●推動優質民主,妥善處理基本法第23條
●下調免審查申領「生果金」年齡至65歲,提高長津資產門檻
●制訂更全面兒童福利政策,為新生嬰兒設立「嬰兒基金」
●成立20億專項基金,支援本港中醫中藥產業的發展
●設立50億元「上坡改善工程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