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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君彥稱高院判決是根據本港法例而作出

時間:2017-07-14 21:21:13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7月14日訊(記者 龔學鳴):高等法院裁決羅冠聰、梁國雄、劉小麗及姚松炎宣誓無效。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今次裁決是根據本港法例而作出,自己亦尊重法庭裁決。被問到自己過去曾裁定四人宣誓有效,今次裁決是否等同被「摑了一巴」,梁君彥強調,自己當時是諮詢立法會法律顧問和外聘資深大律師的意見,並根據當時的法例作解釋,當時亦無法律先例。然而,青年新政梁頌恆和游蕙禎的宣誓問題引發人大釋法,法庭其後亦作出相關裁決,這已與自己當時作決定時的環境不同。他強調,在宣誓和議員資格問題上,法庭是最終「判決人」,「要尊重香港的法律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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