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靜波感染「膿腫分枝桿菌」,只能截肢防止體內感染擴散。她出事後需以輪椅代步 資料圖片
DR醫學美容事故誤殺案昨日在高等法院續審,控方安排案中最後一名受害人黃鳳群作供,披露DR醫學美容(下稱DR)的前線職員為求牟利,以不盡不實方式,誘使月入僅7000元的黃鳳群,「碌卡」購買七萬元的「CIK療程」。黃鳳群在庭上表示,當日簽合約時無人解釋內容,更不知自己簽下免責聲明,本以為CIK療程可改善濕疹問題,卻反令雙腿殘疾,五年來「好似打咗麻醉針,一直發麻」。\大公報記者 梁康然
黃鳳群(62歲)昨日在親友攙扶下出庭作供,稱在2009年於美食博覽內遇到DR職員推銷美容服務,最初只購買推淋巴按摩療程及護眼產品等。至2012年8月,DR美容顧問極力推銷療程,聲稱可助改善她的濕疹,她事後才知道該療程為CIK療程。
手腳僵硬 留院七月
當日黃鳳群聽不懂該療程是什麼,又得知收費達18萬元,她月入僅7000元,不願購買。美容顧問改口稱她是熟客,可享半價優惠,又說「只係你一個享有」,加上其他折扣,實收七萬元。黃鳳群抵抗不了推銷攻勢,最後用存款一萬元,加上兩張信用卡各簽帳預繳三萬元,購買CIK療程。
黃鳳群稱,2012年10月13日大約下午六時,她接受CIK療程的輸液程序,但不知被輸入的是什麼液體。在輸液程序後期,她開始感到頭暈心翳,情況持續至翌日早上,她往上班途中身體不支,被送至律敦治醫院,留院七個月。留醫期間,她的腳趾一度供血不足而發黑,手腳關節僵硬。接受物理治療後,手腳回復活動能力,但雙腿至今仍然「好似打咗麻醉針,一直發麻,而且感覺好重,難以提起」。她強調,若知道療程後果是這樣,就「打死我都唔要,送我都唔做」。
當被控方查問是否知道CIK療程、過繼免疫療程、AI療程這三者其實是相同療程時,黃鳳群稱,從無接受過上述三者療程,只是在DR的美容中心內接受過「注射療程」。
簽聲明書 無人解釋
控方呈上一份由黃鳳群簽署的聲明書,內容指她接受CIK療程一切風險後果自負。她憶述當日無人解釋,她是應職員要求籤下,事後翻看聲明書才知道有關條款。 辯方引用黃鳳群書面口供指,她曾向警方稱知悉上述文件內容。黃鳳群解釋是有人略為說明過文件內容,但沒詳細逐點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