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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敖暉認藐視法庭罪:監禁難免

時間:2017-06-16 03:15:09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2014年佔領行動期間,在旺角清場時被捕的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前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圓圖)等11人,昨於高等法院承認藐視法庭罪。同案另外九名被告,包括社民連黃浩銘等人,則不認罪。

  黃之鋒等10人亦認罪

  法庭決定將案件排期在6月27日再預審,至7月3日開審,當日暫定先處理各認罪被告的求情,再審理其他不認罪的被告。岑敖暉在庭外稱,自己「面對監禁是在所難免」。

  本案源於2014年爆發佔領運動,旺角彌敦道一帶馬路被示威者霸佔,同年10月潮聯公共小型巴士有限公司成功申請法庭禁制令,要求示威者撤離馬路,但部分示威者無視禁制令。同年11月底,警方聯同法庭執達主任清場期間,警方拘捕多名拒絕離開的示威者。被捕者其後被控以藐視法庭罪。

  案件昨日於高院進行審前覆核。辯方在庭上指,本案20名被告中,11人決定認罪,分別為岑敖暉、黃之鋒、周蘊瑩、朱緯圇、張啟康、蔡達誠、司徒子朗、張啟昕、馬寶鈞、楊浩華、黃麗蘊。黃之鋒昨日無親身應訊,由律師代表認罪。辯方稱,會準備在正式開案日為各被告求情。

  現任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以及朱佩欣、郭陽煜、趙志深、陳寶瑩、關兆宏、熊卓倫、馮啟禧、麥盈湘共九人就表明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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