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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炳江終極敗訴再收監

時間:2017-06-15 03:15:34來源:大公網

  圖:郭炳江昨在家人陪同下面帶笑容到庭

大公報記者麥潤田攝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案件有終極裁決,終審法院五名法官昨一致裁定上訴失敗,四名被告維持原有定罪及刑期。判詞指出,涉案的850萬元有如「黃金枷鎖」束縛許仕仁,令他難以獨立公正地履行公職。保釋等候上訴近一年的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即時入獄,估計尚須服刑約22個月。

  大公報記者 梁康然

  許仕仁案由2012年開案原審至終院受理上訴,前後歷時五年,四名被告許仕仁、郭炳江、新地前執董陳鉅源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早前就一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定罪提出終審上訴。

  終審法院昨日頒布終極裁決,郭炳江弟弟郭炳聯、新地執行董事兼副董事總經理黃植榮等多名新地職員,清早已到達終院門外排隊等候旁聽。

  判前「抱樂觀希望」

  郭炳江昨早在女兒郭曉妍、兒子郭基煇等家人陪同下到達法院,被記者追問候判心情時神態輕鬆,但坦言前一晚原想早些睡覺,但結果緊張得不能入睡,又表示對裁決結果「Hope for the best」(抱樂觀希望)。郭炳江攜帶一本自用了50年的聖經入庭,終極上訴失敗後,郭炳江面色一沉,其後手持聖經登上囚車。

  至於入獄服刑已兩年半的許仕仁,體形消瘦,白髮稀疏,昨在犯人欄內未待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完成簡報裁決,已自行取下傳譯耳機,神情木訥。關雄生、陳鉅源得悉終極上訴駁回後表現失望。

  長達50頁的書面判詞指出,辯方的上訴理據主要是許仕仁收受郭炳江850萬元時,許仕仁尚未正式成為政務司司長,不屬於公職人員,同時指原審法官向陪審團作出錯誤引導,即「儘管無實際行為,只在精神上對某方有優待傾向亦屬違法」。

  終院法官指出,當日許仕仁已明確地必然出任政務司司長,只是尚未履職。涉案款項的影響力不僅在於收款當日,而是延長至許仕仁整個司長任期。許仕仁出任司長期間,可接觸大量政府機密資料,包括新地有份參與的西九計劃及馬灣發展計劃等,而當日款項的提供者,正是前新地高層郭炳江等人。

  四被告俱維持定罪

  法官指出,涉案款項有如「黃金枷鎖」,令許仕仁履行司長職務時,持續地傾向優待新鴻基地產,情況明顯屬於貪污舞弊。綜合上述論據,終院認為,原審法官並無錯誤引導陪審團,決定駁回上訴,維持四被告原有定罪及判刑。

  廉署表示歡迎裁決結果,認為該案反映出不論涉案者的背景、身份和地位,廉署均嚴格遵守依法辦事的原則,鍥而不捨,不偏不倚地執法。

  許仕仁在2005年獲委為政務司司長,其間透過郭炳江、陳鉅源與關雄生,收取郭炳江的850萬元,以及其他利益共逾4000萬元。終極上訴失敗後,法庭並無對被告加刑。

  許仕仁原被判囚七年六個月,尚需服刑30個月;陳鉅源判囚六年,仍有18個月刑期。關雄生判囚五年,仍需服刑10個月。郭炳江被判囚五年,2016年7月獲批上訴期間保釋,估計尚須服刑約2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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