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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器回收牌生效日或延至明年底

時間:2017-06-12 03:15:20來源:大公網

  圖:回收商會昨午到政府總部請願 大公報記者謝進亨攝

  【大公報訊】記者謝進亨報道:俗稱「四電一腦」的《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法例,下周一(19日)起接受回收商申請。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昨日表示,因應業界要求,將積極考慮把牌照生效日期延遲至明年底。近千名反對條例的回收業人士則到政府總部外請願,要求有三年牌照寬限期。業界人士指,牌照申領條件嚴苛,擔心或掀倒閉潮,影響十萬名從業員生計。

  立法會去年三月通過的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法例,採取發牌制度規範回收業,持牌回收商才可處理及進出口「四電一腦」包括電視機、雪櫃、洗衣機、冷氣機及電腦主機。

  黃錦星昨日出席活動後稱,新法規有助提高業界水平,妥善回收廢電器電子產品。就業界要求更多時間準備申請牌照,當局正積極考慮將相關法例生效時間延至明年底,但管制相關廢物進出口等部分則按原定時間表推行。至於業界希望局方停止執行《廢物處置(化學廢物)(一般)規例》規管有害電子廢物的部分,他強調政府依法辦事,保障環境和從業員健康。

  「四電一腦」條例推出至今屢掀起回收業界不滿。香港再生資源總商會昨午號召近千名回收業及相關行業人士,到政府總部請願,要求暫緩條例生效。集會人士向政府代表遞交請願信,逗留約一小時多後和平散去。警方稱集會最高峰時有900人參與。

  業界促設三年寬限

  商會發言人蘇博威稱,牌照門檻過高,例如要求回收商須於工業用地設廠房,但工業用地不足,回收場絕大部分棲身棕地、農地,他期望當局放寬土地限制,例如就土地用途設立年期,酌情處理牌照申領。

  商會發言人羅耀荃指政府漠視業界意見,揚言若日內不獲正面回應訴求,下周一即條例接納申請首日,把回收的廢電器棄置在政府總部。他要求當局設立三年申領牌照寬限期作過渡,容許「四電一腦」繼續進出口本港。環保署發言人回應稱,「四電一腦」回收後大部分出口外地,僅少數業者的現有業務會受影響,署方已協助相關業界申領牌照。署方處置牌照的要求一視同仁,絕不偏袒任何申請人,包括政府設施的營辦商。署方將致力令條例於今、明兩年內分階段實施,但實際時間表仍要視乎籌備工作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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