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綜合報道:2016年農曆新年發生的旺角暴亂,第4批涉及10名被告的案件,5日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科技庭續審。
當晚在場的警司莫慶榮為案件首名作供的控方證人。莫表示,當日凌晨4時許,警方在山東街和西洋菜街設置防線,示威者突然向警察投擲大量磚塊。前線警員只有圓盾,為生命安全,警員沿山東街入彌敦道南行線一路撤退,其間示威者繼續擲磚塊,有警員包括他自己都受傷。他又指,擲磚的示威者為數相當多。
莫慶榮在庭上指,警方在農曆年前已得悉無牌小販會在奶路臣街和砵蘭街附近擺賣,並獲社運人士支持。警方內部評估會構成風險,遂派出一小隊機動部隊警員到場支援。莫指自己亦有到現場視察,處理一宗的士交通意外後,現場人士即佔據道路,最少50人戴口罩,身穿寫着「本土」兩字的藍色衣服,情緒激動,不斷叫囂,其後約250名警員到場增援。
1人認「暴動罪」
案件上周四(1日)在西九龍法院科技庭續審,25歲被告吳挺愷於庭上承認一項「暴動罪」,但否認另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法官將案件押后至下月12日再提訊,並准各人保釋候審。
10名男被告依次序為莫嘉濤(18歲)、鍾志華(30歲)、何錦森(37歲)、霍廷昊(23歲)、陳和祥(70歲)、鄧敬宗(27歲)、李卓軒(19歲)、林永旺(22歲)、葉梓豐(17歲)及吳挺愷(25歲)。
(香港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2016農曆新年旺角暴亂,示威者在街頭焚燒垃圾桶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