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黃牛傷勢太重,最後要人道毀滅/網上圖片
根據香港《道路交通條例》,駕駛人士在本港若駕車撞倒七種動物:牛、豬、馬、驢、騾、山羊、綿羊,都要停車報警,警方會列作交通意外處理。若果駕駛人士隱瞞意外,或遇事後不報警,便有可能被檢控,最高刑罰是入獄12個月及罰款一萬元。但在該法例下,「動物」的定義並不包括家中常養的貓和狗。
據一名法律界人士指出,以上七種動物都是農民牲畜,若遇上車禍死亡會對農民造成經濟損失;而有另一類說法指出,有關法例取材自早期英國,儘管現今香港山羊、綿羊並不常見,但亦一直沿用至今,而且貓、狗被視作寵物,其主人有責任作出保護。
此外,現時不少駕駛學校都有提供危急駕駛訓練課程,包括有遇上動物突然從路邊走出時緊急煞車的環節,不過,在道路上施展「急煞」這一招,必須顧及交通安全,確定後方沒有車輛尾隨才可,而在煞車動作必須「一腳到尾」,雙手亦要緊握軚盤控制方向,務求令汽車在最短距離、最安全情況下完全停頓,才可避免撞倒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