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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暴被告手機藏毀的士路牌片段

時間:2017-05-16 03:15:20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葉漢亮報道:去年初發生的旺角暴亂,再有五名涉案被告受審。控方昨傳召多名警員出庭作供,他們稱當時發現過百示威者聚集並向警方防線拋擲硬物,認為已是非法集結。警員在現場截停案中被告,發現部分被告手機藏有現場照片及影片,包括損毀的士及毀壞路牌的情況。警員還看到一名戴黑帽、穿灰色格仔上衣男子掟磚後逃跑,警員將其制服拘捕,被捕人是案中第三被告。

  五男神色慌張被截停

  五名被告分別為首被告運輸工人楊子軒(18歲)、次被告運輸工人羅浩彥(20歲)、第三被告無業漢陳紹鈞(47歲)、第四被告旅行社職員孫君和(27歲)和第五被告工人連潤發(25歲)。控罪指,五人在2016年2月9日凌晨,分別於豉油街近花園街交界參與暴動,共被控三項暴動罪。

  案發當日奉命到旺角執勤的督察王霖昨接受辯方盤問稱,從現場情況已初步判斷當時是屬非法集結,惟當時未有是發生暴動的想法。

  他又稱,於案發時站在高台上廣播,曾多次發出警告要求示威者有序離開現場,但示威者未理會。控方又傳召高級警員李耀雄出庭,他作供稱,案發當日早上八時許,於豉油街及通菜街交界與同僚截停五名男子,其中包括首被告。李耀雄發現在首被告的手機內有多張當日集會及燒雜物的相片,遂將其拘捕。

  警員戚健輝表示,於豉油街及通菜街交界看見上述五名男子走向警方防線,察覺他們神色慌張,想繞到他身後離開,他隨即截停五人,其中包括次被告。

  第三被告涉掟磚後逃跑

  戚指出,次被告向他表示「頭先我同朋友睇人掟石同放火」,並在次被告的手機發現有損毀的士及路牌的片段,遂將其手機檢收及將其拘捕。

  警長趙卓威指出,案發當日他到旺角現場驅散人群,人群在花園街附近四散,其間看到約30呎外有一名戴黑帽、穿灰色格仔上衣的男子掟磚後逃跑。趙追捕該男子,直到他轉入洗衣街時被絆跌,趙便立即上前將其拘捕,被捕人是案中第三被告。

  辯方表示,趙卓威在供詞中未提及當時掟磚男子是背黑色背囊及戴口罩,又指出掟磚男子逃走期間有部分時間不是在趙的視線範圍內,質疑趙錯認掟磚者是第三被告。案件今天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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