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遞增薪點」機制沿用近30年,早於80年代,有公務員團體認為薪酬趨勢應計及勞績獎賞和遞增薪額,否則會壓低薪酬趨勢總指標。當時政府任命委員會進行研究,最後建議薪酬趨勢總指標應考慮勞績獎賞,但同時公務員高、中、低層三個薪金級別的遞增薪額開支亦須扣減,以免雙重得益。不過,近年遞增薪點創新高,不少公務員團體要求盡快檢討。
於80年代,當時職方日漸關注到薪酬趨勢指標沒有把勞績獎賞計算在內,而在部分私營機構每年調整薪酬時,勞績獎賞被視為重要一環,而且比重愈來愈大。如何處理勞績獎賞頗為重要,當局亦明白有需要解決這個問題。
由於公務員有「跳point」制度,即每一年便增一個薪點,至該職級頂薪點為止,政府任命委員會研究,得出結論是,如果在計算薪酬趨勢指標時包括勞績獎賞在內,便須加入一項平衡因素,避免雙重加薪,亦即個別薪酬級別的遞增薪額價值,則應按其薪酬開支,從薪酬指標中扣減;亦即高、中、低層公務員需扣減其級別的遞增薪點,並由1989年起實施。
未達頂薪點新公務員大增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指,近年是公務員退休高峰期,不少達頂薪點的公務員退休,取而代之更多新公務員入職,未達頂薪點的新公務員大幅增加,令遞增薪額開支比例亦增加,須扣減的遞增薪點愈來愈高。梁籌庭指,多個公務員團體過去多次向公務員事務局反映意見,惟政府一直未有承諾檢討沿用已久的機制。
翻查資料,過去多年低層公務員扣除的遞增薪點節節上升,由2010年0.74%,增至去年1.82%,令加薪幅度縮水。
據公務員事務局資料,由現時計至2018/19年度的每年平均退休人數約6400人,而計至2023/24年度五年間的每年平均退休人數上升至約6800人;計至2028/29年度的五年間才會下降至每年約5100人。另外,公務員實際人數增幅就隨之上升,2015/16年度公務員實際人數約為166150人,較2014/15年度163645人增加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