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曾經無妥善保存危險藥物紀錄又虛報學歷的西醫林偉光,涉嫌在診所內三度非禮助護。東區裁判法院裁定被告林偉光三項非禮罪名成立,判囚四個月。但准許被告以一萬元保釋等候上訴。
被告林偉光(49歲)被控在2016年7月9日及8月3日,於診所樓宇的升降機及診所三度非禮事主。案情指,首次被非禮時,事主X與被告獨處升降機內,當事主步出升降機時,突然感到臀部被拍打,由於當時只有她與被告,因此認定是被告拍打她。
另外兩次非禮同是發生在8月3日,當日事主在診所內尋找儀器時,被告現身並突然拍她右胸一下,當時她嚇呆不知所措。及後,被告指示事主進入醫生房,並叫事主坐在醫生椅,就在事主坐下一剎那,被告又趁機拍打她臀部。事主同日內兩次受辱,於休息室內哭泣,被告得知後,向事主解釋拍打她只是「完成工作後的give me five」。東區裁判法院暫委裁判官葉啟亮裁決時,指被告三次觸碰事主臀部及胸部,並非意外造成,明顯具有猥褻意圖,批評被告為一己私慾,再三踐踏女性尊嚴,事後不認罪兼毫無悔意,決定判處被告入獄四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