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4月13日訊 (記者梁康然報道)一對海關督察夫婦入稟高等法院,指《蘋果日報》在2016年9月5日及6日,兩宗有關「海關督察涉傷人被捕」的報道,內容有錯誤描述事件,該報道令夫婦兩人淪為他人笑柄,令夫婦兩人出現失眠,並需接受精神科治療,要求《蘋果日報》賠償4512萬元。
入稟人為鄧軒臣和彭金萍。入稟狀指,《蘋果日報》在2016年9月5至6日分別將「為打羽毛球妻女出頭海關督察涉傷人被捕」、「海關督察打人被捕」為標題,並配有動畫短片的兩個報道上載至網站。而該兩個報道均有錯誤描述事件,認為《蘋果日報》誹謗。
入稟人指涉報道上網後,錄得35022瀏覽人次,之後又分別被轉載至Youtube、Facebook等平台,當中Facebook錄得902個「讚好」。同時有關報道及短片被轉載至網上各討論區,當中以本港航海工作人員為主的「香港海字論壇」,有網民討論該報道時留言嘲笑入稟人。其他討論區留言,都有人留下粗言穢語辱罵原告。
入稟人認為涉案報道,令他們淪為笑柄,聲譽受損。同時又因報道而被朋友同事疏遠,當中鄧軒臣稱因事件承受極大精神困擾,需接受精神科治療。而彭金萍亦因事件出現失眠情況。
入稟人要求法庭下令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該報編輯陳慧施、記者張家豪,需要向入稟人賠償451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