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三名示威者在2013年七一遊行時衝擊警察防線,各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三人不服提出上訴,並要求控方公開當日警方部署的機密資料。高等法院昨日駁回有關要求,另將上訴案件排期至4月25日處理。
包括披露指揮官行動指令
本案被告為「港人自決藍色起義」兩名成員鍾健平(34歲)、陳梓進(28歲),以及獨立音樂人黃俊珏(34歲)。辯方提出上訴時,曾要求控方披露三份涉案的機密文件,分別為港島總區指揮官行動指令、灣仔警區指揮官行動指令、七一行動後檢討報告。法庭昨午以書面判詞方式裁定,指出即使上述機密文件無公開,也不會對被告一方構成不公平,下令毋須向被告一方披露有關機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