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柏洋上訴遭駁回,即時入獄繼續服刑。
被告陳柏洋(31歲)被控去年2月9日在彌敦道向警員投擲水樽,及在一名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拘捕他時作出反抗。早前經審訊後裁定襲警及拒捕罪成,判囚9個月。
據悉陳餘下刑期約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