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現時沿用「可加可減」的票價機制,不過,機制至2007年6月立法會三讀通過兩鐵合併後,同年10月經地鐵公司股東在特別大會上通過後,機制正式確立,自此票價出現「有加冇減」情況,一直為人詬病。政府去年就檢討港鐵票價調整機制諮詢公眾。
合併後的港鐵放棄「自主票價」,以後訂立票價以「可加可減」推行,再毋須經行政會議和立法會審議。「可加可減機制」會計及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變動、工資指數變動以及生產力因素等,而機制有多項特點,包括港鐵每年只可以檢討票價一次,通常在三月待有關數據公布才計算加減幅度,並須按有關機制調整票價。
另外,港鐵票價調整會在檢討票價同一年六月實施,單程票收費調整取至最接近的五角,而八達通或港鐵巴士收費調整則取至最接近的一角。如整體票價調整幅度少於1.5%,便會轉入下年度的票價檢討中一併實行。整體票價調整於實施前最少三星期公布,票價調整機制會因應政府或合併後的公司的要求,每五年檢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