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五名Uber司機涉嫌非法載客取酬案,各被告載客時無有效第三者保險,被法庭裁定全數罪名成立,各被罰款一萬元及停牌一年。辯方律師在庭外透露,各被告均考慮上訴。本地的士業界對裁決表示歡迎,希望政府加強執法。Uber香港區公司代理則稱失望,強調現時Uber服務已獲有效第三者保險。本案被告為劉均榮(53歲、司機)、陸振邦(43歲、保險經紀)、售貨員陳鍵豐(29歲、售貨員)、梁愷信(34歲、工程師)、陳子麟(40歲、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