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周禮希報道: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昨日重申,中央對選出的特首人選有實質任命權。中央政府考慮是否任命行政長官時,會作通盤考慮,並可在不同時候,透過不同方法表達中央是否任命行政長官的考慮因素。
譚志源回應反對派議員有關中央什麼情況不任命行政長官當選人的提問時表示,按照基本法條文,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共涉及提名、選舉及任命的三個步驟,行政長官的提名權、選舉權及任命權都實質,行政長官人選通過選舉產生後,必須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才正式完成整套程序。譚志源又表示,中央政府考慮是否任命行政長官時,會作通盤考慮,並可在不同時候,透過不同方法表達中央是否任命行政長官的考慮因素。特區政府或任何主要官員不適宜代表中央政府提述有關因素。
倘不任命 7.1後120日重選
就民主黨鄺俊宇的提問,譚志源表示,特區政府不會評論個別候選人的言論及未經證實的報道,重申中央政府就任命行政長官有憲制角色、權力和責任。譚又說,政府會與選管會緊密合作,確保選舉在公平、公開及誠實的情況下舉行。如果接獲投訴,選管會必定根據程序依法跟進,如有需要,亦會轉介相關的執法機關處理。
民建聯陳克勤關注如果中央不任命,政府將如何應對。譚志源表示,類似情況過往並無發生過,不過按《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如新選出的特首在七月一日未能就職而產生空缺,由空缺產生後的120日後第一個星期日將由提名開始重新進行行政長官選舉,其間由政務司司長署任行政長官。
另外,公民黨郭榮鏗亦質詢關注政府有沒有措施防止行政長官選舉的候選人,及其競選團隊泄露因公職而獲悉的政府機密資料。譚志源回應指,政府有《官方機密條例》、《公務員守則》、《政治委任制度官員守則》及行政會議保密機制等保護政府的機密資料不外泄。
對於議員關注本月26日進行的選舉,譚志源指,選管會有不同的措施確保選委暗票提名,可以自行決定投票給其選擇的候選人,又介紹投票現場的保安設計、投票間設計,甚至拆除現場的閉路電視攝影機、喝停在投票間拿出電話的選委,以保障「會百分之二百確保這個暗票,是暗到好暗的」。
獨立議員謝偉俊問及如果有曾任主要官員的特首選舉參選人於政府內部詢問建議,而該建議又出現在參選人的政綱會否違反上述規例。譚志源表示,要視個別個案而定,如果並無關係到《官方機密條例》的資料,只是政策大方向的話,未必屬於機密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