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退休公務員為換取公屋名額,無奈表示,「唯有離婚保屋」/大公報記者湯淩琰攝
【大公報訊】記者湯淩琰報道:房屋委員會資助房屋小組昨日通過多項收緊公屋富戶政策的豁免安排,強積金、退休金及保險賠償不納入資產計算,十月起實施新安排。有已購私樓的75歲公屋老伯表示,靠私樓收取的租金過活,嘆說「賣了私樓也不夠買樓」;有住戶則揚言,打算不惜「離婚保公屋」。
75歲的陳伯早年因寮屋土地被收回而「上樓」,現與太太、兩個兒子居於葵興東邨公屋,2007年購置荃灣一處約400平方呎的私樓單位。陳伯昨日稱,自己與太太均無退休金,兩兒子未婚,家庭月入約三萬元。私樓租金不僅要「供樓」,更要「養家」。
退休海關人員王先生現年58歲,家住深水埗一個公屋單位11年。王先生稱,當年以公務員配額入住公屋,其妻於2009年以360萬元買樓投資,目前以收到的租金供款。他稱一對兒女正在讀書,現時無收入,太太雖做些批發生意,但「慘淡經營」,坦言現時無計可施,「唯有離婚保公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