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葉漢亮報道:廣西爆竊集團「韋家幫」一名成員於去年暑假持雙程證來港,會合兩名在港的同鄉,同往大埔汀角路散頭角獨立屋爆竊失敗,翌日再出動之際,被休班總警司發現形跡可疑,將其拘捕。
被告韋家業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入屋犯法罪、外出時備有偷竊工具罪,被判囚兩年兩個月。
辯方於庭上求情時透露,被告心智單純,被捕後認罪,才可令警方破案,又向警方提供兩名同鄉的資料,希望減刑。法官質疑當時有三人夥同犯案,有分工合作,量刑起點會較高,判刑會考慮被告確實因自行招認而令警方破案。
案情指,被告當日負責放哨,三人欲入屋爆竊,但觸動警報系統,結果三人無功而回。翌日三人於區內找目標,遇上休班總警司,警司因覺得三人可疑而截停他們,同鄉即時逃走。被告被擒獲後,在其背包中搜出鐵筆、板手等爆竊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