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發表施政報告 大公報記者黃洋港 攝
大公網1月18日訊 梁振英在《施政報告》中建議,逐步取消強積金與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對沖」。該建議有三大元素:
一是不具追溯力,即僱主在建議實施日期前的強積金供款將獲「豁免」;
二是由於遣散費和長服金部分功能與強積金制度重疊,降低建議實施日期後的受僱期所引致的遣散費或長服金款額,由目前服務滿1年可獲每月工資的三分之二作為補償,下調至每月工資的一半;
三是為協助僱主,尤其是中小企,政府會自建議實施日期起的10年內分擔僱主的部分額外遣散費或長服金開支。
他補充指,建議實施後,僱員被解僱時除獲得一定的補償外,其強積金亦會全面獲保障。僱主的支出會增加,但「豁免」安排和政府的補貼會有助減輕影響。
此外梁振英稱,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的下一個工作目標,是建立「積金易」或eMPF中央電子平台,將強積金計劃的行政程序標準化、簡化和自動化。他說,政府的願景是「一人一戶口」,每位僱員將強積金累算權益集中在一個強積金戶口,更有效地管理自己的退休儲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