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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暴掟磚傷警 青年判感化宵禁

時間:2017-01-10 03:15:15來源:大公網

  圖:被告陳浩文被判18個月感化令

  【大公報訊】記者葉漢亮報道:去年大年初一發生的旺角暴亂,被告陳浩文(18歲)向警員掟磚導致該警員左膝受傷流血,早前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還押至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18個月感化令。裁判官表示案件情節嚴重,警員執行職務期間無辜受襲,未受到嚴重身體傷害實屬僥幸,斥責被告思想幼稚、守法能力薄弱,被告在感化令期間,須遵守宵禁令及接受為期一年的職業訓練。本案件是去年旺角暴亂事件發生後,首宗有被告認罪的案件。

  裁判官香淑嫻昨判刑時引述被告的報告內容指,被告性格衝動、易受人影響,但上月認罪還押至昨日已有21日,認為被告已嘗到失去自由的滋味,亦在當中過了難忘的18歲生日。裁判官續指,相信被告是一時衝動下犯案,但仍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遂接納感化報告,判被告18個月感化令,當中包括一年住院式的職業訓練,以及晚上九時至早上六時的宵禁令。

  辯方求情指,被告當年參與「佔中」一直理性表達訴求,但今次事件激烈程度超出他想像,是在被煽動下作出有關行為,還押期間已經有充足警醒。

  被告於上月19日認罪後,負責審理案件的香淑嫻翌日收到一封刀片信件。香官判刑前指出,無任何證據顯示刀片信與被告有關,判刑不受事件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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