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香港與內地簽訂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託提取證據安排。袁國強(左)與沈德詠握手合照
【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日與最高人民法院簽署新的內地與香港取證安排。本港日後毋須經過港澳辦及最高人民法院,直接由政務司司長辦公室與內地各級法院聯絡取證,令訴訟人更有效率地依法律取得證據。
袁國強昨日到深圳麒麟山莊,與最高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沈德詠會面,簽署《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託提取證據的安排》。
他於儀式後表示,現行法律框架容許本港聯同內地法院向對方取證,但行政安排比較複雜,當事人要經過特首辦通知港澳辦,由港澳辦轉至最高人民法院後,再發還相關地方法院。他指,簽訂新安排後,內地及香港將簡化行政手續,直接由政務司司長辦公室轄下的行政署作為本港聯絡機構,與各省高級人民法院聯絡,冀日後的取證工作能於六個月內完成。
被問到高鐵「一地兩檢」的進度,袁國強稱此事涉及較複雜的法律和憲法問題,政府一直有與內地部門來來回回商討相關法律安排及實際操作的考慮。他明白公眾關注此事,港府亦預計高鐵於2018年第三季通車,確實有迫切性去解決問題,希望盡快可以與內地相關部門商討後,再於本港進行諮詢聽取意見。
至於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宣誓無效,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兩人已經向高等法院,提交上訴至終審法院的申請。袁國強表示,尊重他們行使提出上訴權利,不方便評論申請理據,又認為香港是法治社會,如在法律層面有爭拗,最恰當的方法是交由獨立的法庭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