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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堵港大校委會案下月25日結案陳詞

時間:2016-12-28 13:42:50來源:大公網

被告李峯琦(左)被告馮敬恩(右)

  大公網12月28日訊 (記者 葉漢亮)今年一月發生的圍堵港大校委會案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續審,前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涉嫌恐嚇校委會主席李國章,而前外務副會長李峯琦涉阻止救護員將校委紀文鳳送院,控方早前已完成舉證,法庭裁定兩名被告刑事恐嚇、公眾地方擾亂秩序、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等三罪表證成立。兩人今選擇不自辯,案件押後至下月25日作結案陳詞,兩人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控辯雙方須最遲於下月18日交換書面陳詞,並最遲於下月20日向法庭呈交書面陳詞。

  港大校委會今年1月26日於跨學科研究大樓召開會議,會後李國章和校委會成員包括紀文鳳等人欲離開大樓時,遭示威者圍堵及推擁。事後被告馮敬恩(22歲)被控刑事恐嚇、刑事毀壞、企圖強行進入,以及一項刑事恐嚇的交替控罪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等四罪,馮於開審前承認刑事毀壞、企圖強行進入兩罪。被告李峯琦(21歲)則被票控一項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法庭將馮敬恩及李峯琦兩宗案件合併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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