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羅大眾都知道石九公不能以石斑的價格出售,因為其肉質和味道有所不同,但同樣的思維也可放在工業樓宇和商業樓宇身上。本港非住宅用途的物業包括:商業、工商、工業和貨倉等,每一種用途的設計規範也不一樣,如上/落客貨位、貨車位和私家車位數目、走火通道要求、消防設施和窗戶面積比例……等。
本港經濟活動超過九成是第三產業的服務業,屬第二產業的製造業佔不到百分之十,因此,很多工業樓都被用作其他商業用途,如舞蹈室、樓上舖、補習社、Band房、室內足球場、迷你倉……等,只要想得到的都有,更甚者有業主更將工廈間隔成住房出租或出售以賺到盡。
當然,沒有發生意外時,大眾都認為政府按照法例執行是矯枉過正、是擾民。但當有事情發生後,尤其是人命攸關時,便會被指為辦事不力,最近一宗消防員在撲救迷你倉火警的事件殉職,群眾便埋怨政府部門失責,做官的左右做人難。
政府幾年前曾推出過「活化工廈」的措施,容許單一業主或獲得全體業主同意的工廈可申請「特別豁免書(Special Waiver)」,在有條件下,免費把用途改變,如改為酒店、辦公樓或商舖,但需要符合該用途的設計,以及不可以超出原有樓面面積。
然而,很多人卻又把這個政策抹黑為官商勾結,因為要集齊所有業主同意,一齊提申請比登天更難,筆者從未聽過有這些案例,全部都是由單一業主去申請。業主要找專業人士提供完整的整改方案,在改建下要符合規例的要求,如上落位、車位、無障礙通道,窗戶面積和消防等才可獲批准,筆者認為這是政府在現有實況下,能做到可改變現有工業用途的最佳辦法。
如無條件地放寬未經整改的工業大廈內個別單位的用途更改,如教學中心或興趣班,由於在設計時沒有預計使用人數有那麼多,當人數超越設計時的上限,尤其是走火撤離超過負荷,災難發生後便會不能彌補,迷你倉便是一個血的教訓。為了避免悲劇重演,地政署和消防署正加緊巡邏和執法,從前可隻眼開隻眼閉的情形不能存在,海事處官員入獄的事件令他們知道,疏忽職守會換來牢獄生涯,故工業大廈的投資價值,在筆者眼中在下降中,因為能符合使用設計的工廈數目在減少中,租金便會放緩或回落,價格自然會停滯不前,故吸引力會落後於住宅和商業物業,從而由石斑價格倒返至石九公應有的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