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增加小巴座位。政府建議由最高16座增加至19座,明年第二季提交修例草案,但立法會不同黨派議員都要求增至20座,盡用「長陣」車款的空間。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稱,考慮小巴服務供求及不同公共交通工具的生態平衡,政策不會以個別車款和型號為依據。
民建聯議員劉國勳表示,新界鄉村居民只能以小巴代步,繁忙時間大排長龍,希望政府放寬上限至20座,而現時全港約有800輛小巴的車款本身可容納20個座位,只增至19個會造成浪費。反對派議員亦有類似意見。委員會最終通過無約束力動議,要求當局將小巴座位上限加至20個。
張炳良回應,明年第二季將提交草案,修改《道路交通條例》下「小巴」及「巴士」的釋義,強調並非強制所有小巴增加到一樣數目的座位,營運商可因應情況自行決定。同時,政府與業界已物色可供輪椅上落的低地台小巴車款,明年下半年在醫院線試行。
保姆車增座位減家長負擔
教聯會歡迎包括保姆車在內小巴增加座位,認為有助降低校巴公司營運成本,有助改善校巴荒及減輕家長負擔。
委員會又討論的士加價申請,市區的士建議落旗加2元,由22元加到24元,加幅為15.97%,新界的士落旗加2.5元,由18.5元加到21元,加幅17.35%,大嶼山的士落旗加四元,由17元加到21元,加幅18.18%,跳表收費一律加0.2元。
航運交通界自由黨議員易志明贊成加價,指是次的士申請的加幅落後通脹,如計及假期和強積金等福利,的士司機的收入實際仍落後其他公共交通同業最少25%,加上石油氣價格有上升趨勢,業界需要增加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