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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旺」17人涉藐視法庭案 鄭錦滿擬將認罪

時間:2016-12-14 20:10:44來源:大公網

被告鄭錦滿到庭應訊

  大公網12月14日訊(記者葉漢亮)律政司早前獲批控告,包括熱血公民成員「四眼哥哥」鄭錦滿等17人刑事藐視法庭,指他們前年11月在「佔旺」清場期間,涉於旺角違反臨時禁制令,案件今在高院作指示聆訊,其中鄭錦滿及歐煜鈞透露將會認罪。律政司則要求案件審訊時以證人書面供詞代替庭上作供,以節省時間,但有部分被告反對。

  鄭錦滿於庭外表示,案件至今已兩年,希望可快解決事件,但強調他只會承認當天在涉案現場出現,若控方的指控他曾衝擊或襲警,他絕不會承認,屆時會堅持進行審訊。他又指,自己有法援,認罪並非考慮訟費問題。

  至於案中另外15被不認罪的被告,案件將會排期審訊。律政司指審訊預計為40日,要求以證人書面供詞代替庭上作供,以節省時間,並強調這是民事訴訟中常用的方法。不過部分被告反對,認為證人在庭上接受主問,較可彰顯公眾利益。法官聽取畢雙方陳詞後,押後至本月16日將上述爭議頒下書面指示。

  案中17名被告分別為鄭錦滿、蕭雲龍、文伙安、黎宇聲、羅慧茵、陳子勳、陳瑋鋒、歐煜鈞、朱瑞英、翁耀聲、黃嘉義、江金桃、陳遨天、陳柏陶、陳榮華、劉鐵民及梁翰林。他們被指在2014年11月25日,執達吏及警方執行法庭禁制令,清理被佔領的旺角亞皆老街西行線時違抗禁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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