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先生與太太居住在葵涌一個約100平方呎的劏房單位
大公網12月13日訊(記者何進昇)儘管兩電的淨電費不加價,基層人士仍未必能夠受惠,有劏房住戶因為租約與電費捆綁,電費由業主「話事」,每度電現時收取1.8元,較中電平均每度電1.13元高近五毫,即是貴了近六成。慘受業主「控制」電費,劏房住戶希望政府正視業主濫收電費問題,向劏房戶提供電費津貼,減輕負擔。
在碼頭當散工的廖先生與太太,居住在葵涌一個約100平方呎的劏房單位,家庭月入約一萬元,3800元房租佔收入逾三分一,而且租約期逐月計算,平日用電必須非常小心。電費主要用在煮食用的電磁爐、飯煲和電燈,電視機是「好日都唔開」,平日娛樂是外出逛街,減少留在家中耗電。
雖然家有冷氣機,但他稱夏天甚少開冷氣,每次使用不會逾兩小時。劏房業主將八個窗戶全部封鎖,不准開窗,室內氣溫可高達35℃,但酷熱難耐,苦不堪言,廖先生坦言曾強行打開五隻窗,讓空氣流通,否則分分鐘中暑。
慳電措施雖做足,但電費仍是「月月加」,因為業主濫收電費。租約規定每度電費1.8元,高於平均的1.13元,「死慳死抵」仍是平均每月交200元電費。廖先生慨嘆已經慳無可慳,「唔通唔食飯唔沖涼咩,沖涼都要用電熱水爐,唯有沖涼之前做運動,等個身熱啲,唔使沖熱水慳返啲電。」他稱擔心向中電投訴後會斷電,業主也會拒絕續租,失去容身之所。
葵涌劏房住客聯盟召集人吳堃廉稱,希望政府檢討兩電的利潤管制時,將電費津貼加入條款,規管劏房戶繳付的電費,不可高過繳交予中電與港燈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