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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齡子女」赴港下月接受申請

時間:2016-12-13 03:15:27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保安局發言人昨日表示,內地當局將於下月16日起,接受新一輪香港居民在內地「超齡子女」,即其親生父親或母親於1996年12月31日或以前首次取得香港身份證的人士,申請單程證赴港定居,與在港親生父母團聚。

  內地公安部昨日公布上述安排,並已發布詳細的申請手續,包括所需的資料文件。合資格的「超齡子女」可按受理日期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內地當局認為,「超齡子女」來港定居的申請安排自2011年4月1日在內地實施以來,申請受理及審批情況基本順利,而合資格的申請人亦陸續獲批准來港與親生父母團聚。

  保安局稱,特區政府會繼續與內地當局就「超齡子女」申請的審批情況及來港安排保持緊密溝通及聯繫。內地當局表示,會視乎工作進度,按序受理其他合資格「超齡子女」的申請,務求令「超齡子女」能及早來港與親生父母團聚。

  為回應港人及其內地「超齡子女」在港團聚的訴求,中央政府決定自2011年4月1日起,香港居民在內地的合資格「超齡子女」,即在其親生父親或母親於2001年11月1日或以前首次取得香港身份證時未滿14周歲的內地居民,而其親生父親或母親在2011年4月1日仍定居香港,可申請單程證來港,與親生父母團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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