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葉漢亮報道:內地知名地產商人在澳門賭廳欠下4.8億港元巨債,前年11月與內地律師來港商談還款事項,在酒店外被綁架,以及禁錮在郊外村屋。其間,綁匪自稱是國安局,更恐嚇兩人若籌不到錢,會將他們活埋,剪掉律師手指等。六名綁匪昨天分別認罪及被裁定綁架及非法禁錮等罪成,判囚6至15年。
官斥綁匪冷血須嚴懲
高等法院法官潘敏琦判刑時指,受害人在內地具知名度,綁架更牽連案中無辜律師,兩事主亦曾遭暴力對待,且涉案金額巨大。雖然案中六名被告表明不是主謀,但明顯是有預謀犯案。法官斥責,綁架是邪惡及令人髮指,綁匪利用死亡威脅受害者及家人交出贖金,冷血地榨取金錢,法庭須予以嚴懲,以收阻嚇作用及反映公眾對該罪行的厭惡。
案中六名被告分別認罪及被裁定綁架、非法禁錮等罪成。首被告黃維新(45歲)被判監15年、第四被告林賜鎮(37歲)判監六年、第五被告彭志興(42歲)及第六被告劉子偉(47歲)同判監12年。而次被告彭志剛(40歲)及第三被告張偉宜(44歲)認罪,同被判監十年。案中主謀、賭廳廳主陳威政仍然在逃而被通緝。由於事主在內地具知名度,法庭下令保密其身份,不得公開其名字,僅以英文字母W.Z.代稱。案情指,事主W.Z.在內地經營地產,2013年認識在澳門開賭廳的陳威政,2014年4月在澳門賭廳欠下4.8億港元巨款,為商談還債,同年11月1日與內地律師從深圳來港。
W.Z.與律師登上由案中部分被告安排的車輛,其後突然在車內遭毆打,並被載到西貢梅子林和下徑口村的村屋禁錮,其間有人自稱是國安局,威脅W.Z.若想保命及不連累家人,便應通知家人或生意拍檔安排還債。至11月6日凌晨,W.Z.與律師趁機逃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