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陳達堅報道:律政司前日入稟高等法院,就四名反對派議員的宣誓問題提出司法覆核。有報道指,律政司代表是過了高院辦公時間後才入稟。律政司回應指,職員是在高院的辦公時間內辦理入稟狀。司法機構亦表示,高院前日沒有在辦公時間外收到處理個案申請。
《明報》昨日報道,指數名律政司代表前日於高院登記處關門後才提出入稟,法院職員向上司請示後,決定容許律政司入稟。律政司昨日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數名律政司職員是在辦公時間內,即下午4時半前抵達法院登記處辦理入稟狀,高院職員亦同時開始處理,但由於涉及文件數量頗多,需時辦理手續,約於下午5時10分才完成整個手續。發言人說,情況並不特殊,律政司按既定程序向法院提交文件,法院亦已受理。
司法機構回覆查詢時則表示,高院登記處前日並無在辦公時間以外,收到任何處理個案申請。發言人又說,一般情況下,若訴訟各方在法庭登記處辦公時間完結前到達登記處,登記處職員仍會協助辦理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