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院今日駁回梁游就司法覆核案提出的上訴(大公報記者何嘉駿攝)
【11·30 維港專線】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因宣誓風波,在司法覆核案中敗訴,被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法庭亦判兩人需付五分之四訟費。惟兩人就司法覆核案提出的上訴,今日再被法院駁回,並需繳付全數訟費,再加上被立法會追討的預支薪津186萬(港元,下同),預料有關款項將高達800萬元。
據港媒引述資深大律師估計,在司法覆核案中政府聘請2名資深大律師及2名大律師,其中一人更是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故預料收費不便宜,由初審至上訴,料梁游需付政府訟費約200萬元,加上自己一方,料合共約400萬元。如兩人最終堅持上訴至終審法院並再敗訴,涉及訟費至少200萬元。兩次訟費累計將高達600萬元。
800萬元點計?
1. 梁游兩人「回水」186萬元。
2. 訴訟費政府約200萬元,梁游約200萬元,合共約400萬元。
3.如兩人最終堅持上訴至終審法院並再敗訴,訟費至少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