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11月25日訊 (記者 許嘉信)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決定向梁和游追討合共186萬元的薪金及津貼開支,當中包括梁和游的議員助理薪金。行管會副主席、民建聯主席李慧琼出席電台節目時指出,人大釋法表明,拒絕宣誓的人不得享有相應職權和待遇,因此未完成宣誓的梁、游二人,即使在10月1日獲刊憲宣布成為立法會議員,不能當成已就職議員,不應享有議員酬金、津貼及營運金。
李慧琼表示,行管會作出決定前,有參考法律意見,部分委員亦有法律背景,而在正式追討有關款項前,會先考慮梁和游提出的反對或求情理據。她又認為,今次人大釋法帶出一些問題,例如現時容許議員在宣誓就任前預支款項開設辦事處,將來要思考是否要求議員完成宣誓後才能領取相關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