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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保障修路工人 跨部門明年中完成檢討

時間:2016-11-16 19:16:14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11月16日訊(記者陳卓康)近期接連有修路工人深夜工人遭遇交通意外,路政署今月一日起推出三項新措施,保障道路工程的施工安全,包括(一)在時速限制70公里或以上的道路(包括快速公路)進行工程時,於封閉路段的前端加設備有車載式緩撞裝置的護航車輛,或適當防撞等級的護欄,及縱向安全淨距,以減輕工地遭車輛意外撞擊時的損毀及對工人造成的傷害(二)目前在快速公路進行流動作業時(包括封閉及解除封閉行車線、清理溝渠、清掃/灑水或緊急路面維修等)須使用備有車載式緩撞裝置的護航車輛、閃爍箭咀指示燈號、閃動警告燈及標誌等要求,將同時適用於在時速限制70公里或以上的道路進行的流動作業;(三)提高護航車緩撞裝置尾部反光度的規格,以加強對駕駛者的警示作用,及清楚列明護航車的最少重量,從而加強對工地工人的防護能力。

  另外,路政署聯同運輸署及警務處成立的跨部門工作小組正進一步全面審視加強道路工程的照明、標誌及防護措施的需要 ,參照相關技術的最新發展、本地經驗、外地的最新標準和做法,以及其應用於香港道路的適用性和可行性等,以進一步改善在公路上進行道路工程的安全防護措施及研究可能需要修訂的相關法例。有關道路工程照明、標誌及防護措施的檢討工作預計於明年年中完成。如有需要,政府會就有關法例提出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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