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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釋法釐清宣誓準則

時間:2016-11-16 03:15:13來源:大公網

  高等法院裁定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喪失議員資格,多名法律界人士歡迎法庭的裁決。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及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均認為,法院無引用人大釋法文本作出裁決不代表釋法並無作用,強調釋法是為訂出有關宣誓的長遠準則。而四名具法律背景的建制派議員直言,判決顯示了人大釋法對香港法院有約束力,並肯定了法院有權就議員的宣誓及資格作出最終判決。/大公報記者 李淇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表示,法庭就議員宣誓司法覆核案的判決,肯定了法院有權覆核立法會主席及監誓人的決定。他又指出,即使法院無特別引用人大釋法文本作出裁決,但不代表人大釋法並無作用,認為釋法是為訂出有關宣誓的長遠準則。另外,陳弘毅認為,現有法例及人大釋法文本,都沒有提到失去資格的人會失去再次參選的資格,原則上梁頌恆及游蕙禎都可再參選,但到時要簽署有關擁護基本法等聲明,由選舉主任判斷聲明是否有效。

  指劉小麗宣誓合法性存疑

  民主思路召集人、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就形容,今次判決將成有約束性的先例,對其他議員宣誓案件構成影響,「這個判決定下了有約束性的先例,除非案件被上訴庭推翻,否則(判決)所定的原則,是適用於所有相關的案件」。他續解釋,宣誓者應該跟隨法律要求的形式,真誠作出宣誓,若果宣誓者沒有作出宣誓的意圖,會被視為拒絕或忽略宣誓,強調此原則是適用於所有相關案件,即如劉小麗真的在Facebook說明宣誓毫無意義,「按照今次判決,她宣誓的合法性,一定會存疑」。

  四名具法律背景的建制派議員,包括民建聯周浩鼎、張國鈞、經民聯梁美芬及何君堯,昨日於法院判決後見記者,四人一致歡迎有關裁決,認為這反映了人大釋法對香港法院有約束力。梁美芬表示,法庭判決清晰表明,對立法會議員宣誓的一致性、完整性及莊嚴性有很高要求,相信裁決對立法會主席及秘書長日後在同類事件上,有相當清晰的指引。她直言,判決能夠釐清立法會議員在《宣誓及聲明條例》下宣誓的要求,而梁游二人違反了宣誓及聲明條例,並於10月12日已被取消資格,且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不能再為二人宣誓。

  梁美芬又認為,禁止涉事二人及其助理等進入立法會,可避免立法會受衝擊。她解讀法官判決指,香港的三權分立來自英國,但自回歸後香港已成特別司法管轄區,由於基本法是最高憲制性文件,故要根據基本法作出裁決。梁美芬亦強調,全國人大釋法內容更加闊,並不單是針對處理判決的問題,認為釋法是為日後的宣誓帶來一定規範作用,至於人大釋法的時間是否合適,她相信歷史自有公論。

  何君堯也歡迎判決,並促請律政司加快步伐處理其他宣誓有問題的議員。他又強調,人大釋法不是只針對梁游的案件,而是對於日後宣誓的爭議確立了清晰的指引。

  周浩鼎就表示,案件存在法庭是否有權干預立法會運作的爭議,但今次判詞清楚說明,法院可以最後裁定宣誓效力,以及立法會議員喪失資格後,是否可以再以其身份從事他們的工作。

  張國鈞亦指出,梁游代表律師於庭上的立場是法庭不應干預立法會運作,認為這破壞三權分立。但他反駁,反對派錯誤理解了三權分立,判詞已明確指出,三權分立原則的應用範圍及限制。必須受限於並考慮到不同司法管轄區的特殊情形,而香港與英國不一樣,香港是有明文憲法的,不能將英國一套搬入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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