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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嘲「醫院最低層打雜」

時間:2016-11-11 03:15:20來源:大公網

  病房助理在醫院職系中,有如「最低層的打雜」,任何醫生護士都可指使他們工作,病人又依賴他們提供非醫療性質的服務。在工作以外,他們同時要面對不公平的工作表現評審制度。

  一名未願表露身份的病房助理指,入職四年間,曾在不同大小病房工作,「細病房有30張病床,由兩名病房助理負責;大病房一般有50張病床,亦只由三名病房助理負責。即是平均每名病房助理需要照顧十多名病人,有些時候,單是來來回回為病人提供食水,一小時就可能要走十多轉,單是給病人倒水也倒到手軟」。

  她稱任何護士需要支援,病房助理便需前往協助,「有時護士甲叫我扶病人去廁所,在等待病人如廁時,護士乙又可能以為我無事做,叫我為另一病人量血壓……」她苦笑自嘲是「醫院最低層的打雜」。

  各院晉升標準不一

  據悉,病房助理若要晉升或申請假期,甚至是否續約或轉為長工,都需由病房經理「發落」。病房經理一般由醫院護士長出任,有部分操守不良的病房經理,利用職務上的編更、編假的權力,嚴苛對待病房助理,例如將自己不喜歡的病房助理,只安排於晚上當值,拒絕批假,希望令有關病房助理難受,自行辭職。

  至於病房助理的晉升評審報告,主要由病房經理撰寫,內容包括當值率、工作表現等,當中工作表現無標準指標。支援職系員工協會主席楊梅芬坦言:「本港各醫院的晉升架構一樣,但標準各院不一,部分評審準則更屬於個人觀感。」

  有病房助理表示,由於院內所有醫生、護士都可以向病房經理反映他們的工作表現,因此大部分病房助理都不敢得失醫生護士,尤其是病房經理。有部分操守不良的病房經理,更以此威嚇病房助理,不要對外揭露護士的不當行為,如偷懶,不按既定程序處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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