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被打案,控方完成舉證,法庭裁定表證成立。七名被告均決定不出庭自辯。法庭將案件押後至12月5日結案陳詞,控辯雙方預期需時三日。
本案控罪指,本案被告總督察黃祖成(48歲)、高級督察劉卓毅(29歲)、警長白榮斌(42歲)、警員劉興沛(38歲)、警員陳少丹(31歲)、關嘉豪(32歲)、黃偉豪(36歲)共七人,在2014年10月15日於金鐘龍匯道變電站外襲擊曾健超。被告陳少丹另涉在中區警署接見室內毆打曾健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