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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人大有權隨時釋法旨在維護香港法治

時間:2016-11-05 20:13:01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北京11月5日訊(記者張寶峰)香港兩名候任議員宣誓時辱華並宣揚「港獨」一事,引發各界持續關注及憤慨。特區政府4日公告稱「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就《基本法》第104條進行主動釋法」。對此,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磊5日告訴大公報,辱華事件涉及「一國」問題及基本法權威,因此全國人大常委會有必要進行主動釋法。王磊還指出,人大釋法不僅沒有破壞香港司法獨立,相反恰恰是為了維護香港的法治,是用法律向「港獨」say no。

  對于此次人大主動釋法的必要性,王磊表示,梁頌恆、游蕙楨兩位立法會候任議員在宣誓時發生的辱華事件涉及「一國」的問題,涉及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國家安全的問題,涉及到貫徹實施「一國兩制」方針和維護基本法權威的問題,也涉及到香港政治、社會秩序的穩定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必要依據基本法賦予的職權主動解釋基本法。

  人大釋法消息一出,即有聲音指「此舉將傷及香港法治」,對此,王磊進行了駁斥,「人大常委會主動釋法沒有破壞香港司法獨立,人大釋法是為了維護香港的法治,人大釋法是依據基本法的規定進行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解釋基本法,有權在任何時候解釋基本法,香港的立法、行政、司法必須遵守人大釋法,同時人大釋法不溯及既往。人大釋法高於、優于香港法院的司法釋法,不存在人大釋法影響香港司法獨立的問題。人大釋法對香港司法具有拘束力。」

  王磊進一步說,全國人大常委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常設機關,是享有國家立法權的機關,人大釋法享有同基本法相同的法律效力,有利於解決香港目前的宣誓風波,有利於全面準確理解基本法第104條。同時,有利於打消「港獨」分子利用立法會從事「港獨」活動的念頭,讓「港獨」分子充分認識到「港獨」的違法性,是用法律向「港獨」say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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