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被打案續在區院審理。當日在凌晨當值、負責看管事主的女警長蘇靜儀以書面供詞方式,向庭上表示,事主當日不曾向她投訴遭警員毆打。而在清早當值的男警長林國智就指,事主會見律師後,才報稱被毆要求驗傷。
女警長蘇靜儀供詞指,在2014年10月15日凌晨於中區警署當值,同日凌晨三時左右,事主被帶至警署內七號接見室準備落口供。蘇路過接見室門口時,事主曾向她查問警方如何處理他的個案,過程中事主不曾投訴或表示自己曾被毆打。之後事主被押往黃竹坑警校臨時扣留中心。
同日於黃竹坑警校當值的警長林國智指,約在清早6時10分左右,事主與另外15名男女一同被送至臨時扣留中心。之後,在中心內見到第六被告警員關嘉豪。當時關嘉豪填報資料時,列明自己是拘捕事主的警員,並由關嘉豪帶事主進入接見室。當時事主不曾投訴,至早上八時左右,事主會見律師後,就表示在被捕期間曾被毆打,要求驗傷。林國智就按既定程序,將事主送院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