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11月3日訊 (記者 梁康然)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在本年4月於港鐵荃灣站示威,違反港鐵附例案件被控。案件今早於觀塘裁判法院開審,在事發日當值的荃灣站站長李炳輝供稱,當日被告連同10多人於A出口非付費區聚集,並以揚聲器說話,其間有3名市民向站方投訴,李炳輝遂要求被告等人離開,但被告等人無反應,最後站長就發出票控。
本案被告黃浩銘(28歲),被告黃浩銘被控在本年4月7日於荃灣站內,無服從職員指示停止使用揚聲器,又拒絕離開車站。
站長李炳輝指,事發日下午4時左右,被告黃浩銘等人在站內聚集,之後在站內張貼示威貼紙,又掛橫額派單張,表示抗議港鐵加價。及後李炳輝以站長身份,要求被告等人離開港鐵站範圍,但被告等人無反應繼續示威。李炳輝又稱,示威期間曾有3名乘客投訴被示威滋擾。
無聘用律師的被告在盤問站長時指,當日示威在非付費區範圍,屬市民可自由出入範圍。而涉案示威,在事發前已預先通知港鐵。站長回應稱,示威者當日確是未進入付費區,他亦收收公司通知,當日會有示威活動,但無表明具體的示威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