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莫思年報道: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表示,規管網約車服務,首要考慮安全保障,亦要維持供應,對網約車的車齡要求,由原先的7年上調至12年,是讓市場上有更多選擇,當局亦不會考慮以競投方式分配牌照,以免淪為炒賣工具。
特區政府提交規管網約車服務條例草案,已於本月5日刊憲。陳美寶昨日在媒體表示,有網約車平台反映,如果車齡以7年為上限,超過一半正提供服務的車輛未能達標。
不考慮以競投形式發牌
參考海外經驗,車齡限制一般維持在10至13年,相信新安排可作出平衡,大部分平台有一定的車輛和司機供應,日後措施落地時能有效運作。
至於非車隊的士車齡無限制,的士車隊車齡規管卻較網約車嚴,加入車隊時車齡不得超過三年,整個牌照期內車齡不得超過十年,陳美寶強調,的士車隊的定位是市場上的「領頭羊」,的士車隊和網約車是共存互補,各有優勢,車隊在透過網約平台接單的同時,亦可在街站接載乘客等,而此類優勢是網約車沒有的。
陳美寶亦指出,政府未必適合太仔細訂明個別時段的車輛數目,需要信奉市場力量,避免影響現有供應。至於網約車車輛發牌數量,陳美寶重申會以總量限為主。運輸署署長有權合適分配網約車車輛許可證,確保維持服務質素,當局不希望網約車服務演變成租務市場或淪為炒賣工具,因此不會考慮以競投方式分配,避免影響政策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