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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台仰梁天琦旺暴案2018年開審

時間:2016-10-27 03:15:22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旺角大年初二(2月8日)凌晨發生暴亂,曾參與暴亂的本土民主前線兩名發言人黃台仰和梁天琦等10人分別被控以煽動暴動、參與暴動、縱火等罪。高等法院將案件排期至2018年1月開審,控方將傳召115名證人,審期預計需時80天,最少要歷時四個月。

  高等法院昨日公布本案排期日程,法庭決定案件將於2018年1月15日以中文進行審訊。目前控方預計會傳召115名證人,預計案件需時80天,暫時估計最快可至5月14日審結。

  本案被告分別為黃台仰(22歲)、梁天琦(24歲)、容偉業(32歲)、李諾文(20歲)、盧建民(29歲)、袁智駒(25歲)、林傲軒(21歲)、黃家駒(25歲)、李東昇(24歲)、林倫慶(24歲)。各人同被控在本年2月8至9日間,分別在旺角砵蘭街、亞皆老街、山東街及花園街,參與暴動。

  當中被告黃台仰另被控以煽動暴動罪名及煽動非法集結罪名;被告梁天琦另被控以煽動暴動罪;被告容偉業另被控以煽動非法集結、參與非法集結、襲警罪名。而被告黃家駒、李東昇另被控襲警罪。

  據資料,如循《公安條例》第19條檢控,一旦高等法院裁定各被告暴動罪成,最高可處予監禁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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